关于开展2023年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就开展2023年3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单位实际灵活把握,原则上要求在3月31日之前完成。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28日发布的全会公报高度概括了本次全会的重要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
2.开展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专题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围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学习关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方面的有关规定,巩固党员不信教、不传教的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并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以党总支为单位,将开展专题教育情况及排查情况签字盖章后于3月23日(周四)下午16:00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0738205@qq.com。同时要注意将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纳入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培训的重点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携带《党员手册》和学习笔记本,并做好记录。
2.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个规定动作要求,诵读《党章》、缴纳当月党费、开展学习讨论,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出勤等内容。
3.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并做好宣传报道。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