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评选建校15周年学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文章来源: 点击: 192 次 更新时间:2024-05-09 19:53:05

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评选建校15周年学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议决定以下个人拟为建校15周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公示如下:

 

(一)优秀教师:魏敏、范晶晶、李冯君、吴鸿芳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胜男

 

若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实名制方式向学院(地址:图2-210,电话:81820212)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有效。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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